数字图书馆多重法律地位及成因分析
【出 处】:《
情报科学
》
CSSCI
2013年第31卷第11期 18-21页,共4页
【作 者】:
周丽霞
[1] ;
周云峰
[2]
【摘 要】
数字图书馆具有多重法律地位,可以作为最终用户、普通ICP、数字传播媒体、作品传播者,也由此对版权法提出了挑战。本文重点分析数字图书馆多重法律地位的成因,并提出基于豁免权的数字图书馆免责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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