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剩余与信息短缺: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悖论解析
【出 处】:《
情报科学
》
CSSCI
2014年第32卷第1期 3-7页,共5页
【作 者】:
王新才
[1] ;
聂云霞
[1,2]
【摘 要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,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,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服务型现代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正确看待政府信息公开中“信息剩余”和“信息短缺”的悖论性问题,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角度深入分析相关原因,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措施,有利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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